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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红木文化
谈谈古典家具的改制
来源:新会古典家具网 2015-06-22 发布:新会红木家具网  
摘要:中国的家具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汉代之前,人们已经能够制造精美的漆木家具,南北朝以后,随着“垂足而坐”的方式普及,高型家具渐趋发展,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家具追求结构的科学性和装饰上的高度艺术化。

中国的家具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汉代之前,人们已经能够制造精美的漆木家具,南北朝以后,随着“垂足而坐”的方式普及,高型家具渐趋发展,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家具追求结构的科学性和装饰上的高度艺术化。明代家具以造型古朴简洁、结构严谨、线条流畅为基调,清代家具以繁缛、雕饰、富丽豪华为特色。很多人为拥有一件心仪已久的明清家具不惜一掷千金,甚至如醉如痴。

这些古典家具不但有着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还具有不可低估的经济价值。传世的家具不像那些案头清玩或单纯陈设以供欣赏的艺术品,而是多与人们日常使用关系密切,特别是那些坐具,卧具,其传世的过程往往也是使用的过程,这就难免出现一些年久失修甚至残损、残缺的现象。于是在人们欣赏、鉴别家具的同时,不得不来探讨家具改制的利弊问题。当然,有些改制是出于对家具的保护,保持古典家具的原貌,而有的则是出于盈利等目的,对古典家具进行破坏性和主观性的改制,那便不足取了。

一、修复性改制。很多深谙古典家具构造原理的匠师们,出于对家具的保护,为了再现其原来的面貌,将几件相同或相近的残损家具的完整部件组合改制成一件完整的家具,余下的构件以“老料新工”的形式制成一些小型家具或其他艺术品。这样既保存一件可以说原汁原味的古典家具,又充分利用了那些珍贵的旧材料。

二、破坏性改制。有些人为了追求更多的商业利益,不考虑家具原有的风格,任意拆改,东拼西凑,破坏了不少有文物价值的古典家具。有的家具被改制后甚至完全失去了收藏价值。

我国的古典家具到明清时期组合陈设的观念已十分成熟,如四凳一桌或二椅一几。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难免会出现失群的现象,有人便拆少改多,比如,清代太师椅本应是二椅一几为一组,由于失群后只剩一椅一几,这样要换取更多利益已不可能,于是强行将椅子拆开,将坐面以上配上下半部分,而将原有两坐面及四足再配上扶手和靠背,新搭配成两件,似有旧意,但原来那件表面莹润、古韵十足的太师椅已不复存在,留给人们些许的遗憾,更不肖说改制后的收藏价值了。

三、主观性改制。有的人根本不了解传统家具的结构及尺寸谐调,只是为了便于出售或自己使用,便依自己的主观臆造加以改制。这往往带有更大的破坏性。

首先,为迎合所谓的时代风尚而改制。有人为追求华丽的装饰,将雕饰复杂的牙板改制补充到本来构造简约的家具上,在一件家具上出现了不同时代风格的部件,似乎新奇,实则画蛇添足,不伦不类。

在明式家具中抽屉桌是比较罕见的,但由于其可作书案,便于实用而为一些人所喜欢。于是有人将八仙桌腿补充到抽屉桌上。这样,桌形结体的构件用到了案形结体的家具上。殊不知,有束腰的桌形结体的腿足常常制成内翻马蹄,将其拼凑到书案上是不符合明式家具的造型规律的,明显地给人以不协调之感。清中期以后一度形成贵黑不贵黄的风尚,紫檀器远比黄花梨名贵。于是很多黄花梨家具被刷成深色,有的至今也未还以本来面目。

其次,为适应现代生活环境而改制。如为适应现代居住环境,架子床锯腿降低高度,将长桌锯腿改矮置于沙发前等。这些虽不是为牟取暴利,但却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极不可取的。

以上是就家具改制谈了一些见解。实际上家具改制多因器而异,手法多端,如果我们不恭敬求教于前辈匠师,不努力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是难察其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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